銀監會設“卡”管理信用卡 業已叫停未滿18周歲者辦卡
閱讀提示:日前,銀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信用卡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規定,沒有經過持卡人授權,銀行在信用卡激活前不得扣收任何費用。此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遵循審慎原則向學生發放信用卡,不得向未滿18周歲的學生發放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已滿18周歲學生發卡,必須要經其由父母等第二還款來源方的書面同意。
記者昨天聯系我市各大銀行了解到,雖然《通知》規定8月31日前整改落實到位,但一些銀行已經開始按《通知》規定執行,部分銀行已開始叫停對未滿18周歲的學生辦信用卡。
信用卡未激活銀行不得收費
信用卡沒有被激活還要收年費,這一規定曾收到被許多消費者的質疑。市民余先生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為了幫一個在某銀行上班的朋友完成辦卡業務量,就申請了一張信用卡,由于余先生平時消費不多,而且習慣用現金交易,因此,手頭上辦理的那張信用卡自拿到后就放在家里沒被開通。一年以后,幾乎已經忘了該卡存在的余先生忽然收到了銀行的一張賬單,上面向余先生催吹繳80元的信用卡年費。
“沒使用也要收費?”余先生頗不理解,在與發信用卡的銀行聯系后,余先生得知,:辦了卡就要盡快開卡消費,如果在一年內消費滿6次,就免收年費,之前扣繳的年費也將返還。為了不多交80元的“冤枉錢”,余先生最終選擇了開卡消費。“這有點強人所難嘛!”余先生向記者抱怨道。
記者昨天聯系我市部分銀行,在信用卡沒激活不準能收費方面,有的銀行已經叫停收費,開始執行新規定;,有的銀行暫時還沒有執行,但表示會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提前按規定辦事。
不準向未成年人發信用卡
“我們有嚴格的把關制度,沒有嘗還費用能力的未成年學生,我們會慎重考慮發放信用卡。”昨天記者聯系市工行河源市商分行的一位工作人員,她表示這是該行一貫的辦卡原則,正好也符合現在出臺的銀監會出臺的《通知》要求。
據《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遵循審慎原則向學生發放信用卡,。不得向未滿18周歲的學生發放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經查已滿18周歲無固定工作、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學生發放信用卡時,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第二還款來源方應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信用卡前必須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已書面同意承擔相應還款責任,否則不得發卡。
目前,我市大部分銀行已停止向未滿18周歲的學生辦理信用卡,“我們已經接到《通知》,開始執行新規定。”據我市一些銀行客服人員介紹,這些此前可以辦理未成年人信用卡的銀行均已取消了對未滿18周歲的學生辦信用卡。目前18周歲以上大學生辦卡未受限制,但向其發放信用卡時,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第二還款來源方應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
不再單以發卡量考核營銷員
記者在平時工作當中留意到,商業銀行之間信用卡市場競爭激烈,為了提高本行信用卡發行卡量,一些銀行規定營銷人員以發卡數量作為考核指標,導致一些營銷員不顧申請人的資質情況,大量發卡,甚至一張身份證就可以辦理一張信用卡。
記者曾和一位在信用卡推廣“前線”工作的銀行營銷員打過交道,她告訴記者,自己的工作壓力大,因為自己的收入和發卡量直接掛鉤,少發一張卡,就從底薪扣除相應的錢,超額也會有獎勵,為此,她不得不四處奔波推廣。
銀監會在《通知》里明確要求,今后將禁止單純以發卡數量作為考核指標的激勵機制。
“這項要求主要是防止信用卡業務壞賬率的上升,避免未償還信貸數額的膨脹。”市銀監分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銀行應對信用卡申請人的資信水平和還款能力進行盡職調查,申請人需要擁有固定工作,或穩定的收入來源,或提供可靠的還款保障。“如果在其他銀行已經有信用卡,但是申請人的還款能力與持有的信用卡累計授信額度之間有較大差距,銀行應嚴格控制再發卡。”銀監分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本報記者 俞冰傳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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