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會議要求 嚴防電氣火災發生
本報訊 記者 張濤 通訊員 伍淑敏 電氣火災依然成為當前我市火災發生的主要“ 元兇”之一。截至前日,今年全市發生火災218 起。其中因電器線路故障、電加熱器具使用不當引發火災79 起,因生活用火不慎引發火災44 起,分別占總起數的 36.24%和20.18%。前日,市政府召開了全市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會議要求,當前進入冬春季節,風干物燥,天氣轉冷,用火用電增多,各地要持續推進電氣火災專項治理工作,大力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高層、三小場所、出租屋等各類專項整治工作,全力筑牢冬春火災防控“防火墻”。
會議要求,除強化源頭管控外,各地要強化綜合管控,狠抓使用管理領域整治,要嚴查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電氣火災多發區域,各縣區要全面摸清情況,拿出專項資金,開展電氣線路改造。要嚴查居民社區尤其是老舊小區,各縣區要加強部署,各鎮街、村居要具體負責,排查解決違規用火用電突出問題。要嚴查人員密集場所,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電力、消防、安監部門,逐行業、逐領域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督促落實更加嚴格的用電管控措施。
電氣火災專項治理不能松勁,高層建筑綜合治理更要鞏固提高,要在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礎上探索建立高層建筑“互聯網+N”管理模式。會議提出,我市高層建筑整治工作已經開展了5 個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高層建筑集中的小區光靠治理還不夠,要發揮物業企業的主體作用,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經理人、樓長制度,督促物業公司加強對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維護管理,實現每棟高層建筑消防管理都有人抓、有人管。同時,要依靠物聯網、信息化手段規范管理,建立高層建筑智能消防預警系統,將物業主體責任、信息化建設、微型消防站、消防宣傳、消防設施、消防管理等融合到互聯網鏈條上來,建立“互聯網+N”的長效管理機制,以適應新時代對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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